农村金融有其内在的基本逻辑。不断健全农村金融体系,需要政府、金融机构、农村、农民的密切配合,综合提升农村金融支持服务乡村振兴的水平和成效。
马东方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解决我国“三农”问题指明了方向。2020年11月,中共中央《“十四五”规划建议》提出,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金融是经济发展的核心,农村金融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可或缺的构成因素。
在全面推动乡村振兴的背景下,新发展阶段如何进一步深化农村金融改革与创新,加快完善农村金融体系,是当前战略主基调下需要探讨的重要课题。
一是持续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金融机构应积极践行社会责任,寻找服务“三农”、利于国家和社会发展的优质项目,扎实推进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在现有乡村金融网点的基础上,增建新的金融网点,对偏远地区适当增加ATM机覆盖率。坚持党建引领,积极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从所在金融机构党员中选派“金融网格员”,推动构建区域“党建金融联盟”,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村民普及一些金融利好政策、金融产品、致富技能、金融安全和业务咨询等有关知识,提升农户和企业参与度。
二是不断强化金融服务机制创新。适当放宽金融市场的准入条件,通过市场浮动利率来吸引不同地区的合法资金来源,提升资金供给力度,扩充地区农村投资的总体规模。不仅如此,在农业发展建设中,通过引导资金回流,同样也能提升资金供给率。首先,要明确涉农资金用途,把握金融机构的资金动向,确保涉农资金落实到位。其次,灵活运用再贴现、再贷款等有关金融政策,整合支农资源,将金融资源倾向农村,加大信贷支农力度,合理实现涉农资金的良性循环。
三是连续健全政府支持保护机制。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政府层面应积极发挥“看得见的手”的作用,切实处理好同市场之间的关系,实现“有为的政府”和“有效的市场”相互补位、协调配合的平衡局面。简化金融机构审批程序,确保农村金融市场有效运行。依据当地农村地区整体经济情况,在稳定好原有农村金融的基础上,合理筛选、扶持优质民间金融组织加入农村金融市场,利用“鲶鱼效应”激活金融春水,提高运营效率,让农村金融市场变得更加公平竞争。
四是有效完善信用测评机构发展。扶持相关信用测评机构的建立,通过第三方服务平台,分析农户的日常交易和消费偏好,根据消费结构推出符合农户的金融产品,满足其用卡需求和贷款需求等。鼓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开展市场化信用评价,以大数据为支撑实现精准的“信用画像”,提高信用服务能力,同时鼓励农业保险、农业担保公司积极参与,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消除信息不对称,降低交易成本,提高金融服务效率和水平,形成联动模式,促进农村金融市场发展。
五是大力培养农村金融服务人才。营造宽容环境。坚持政策沟通、人才互通,健全人才流动机制、加大协调落实力度,建立开放、包容的人才发展环境。形成比较优势。遵循人才成长规律,注重因材施教,根据人才性格、爱好、特点及专业所学,针对性“练兵备战”。优化人才政策。及时关注人才认同感、归属感,坚持引育并举、跟踪服务,搭建“人才服务平台”,实行“一卡通办”,落实各项政策保障,明晰发展方向和空间,实现人才与岗位的精准对接,加大对金融人才的培养,用以服务农村金融行业。
六是继续深化农村金融生态建设。加强诚信文化建设。积极开展“诚信乡镇”创建活动,推动诚信项目品牌化,以点带面、以面带全,改善农村信用环境。加强农村金融法治建设。坚决维护金融债权,加大司法执行力度,持续提升农村金融体系健康性;从农村实际出发,创新发挥村规民约积极作用,把法治建设同德治建设紧密结合,营造良好信用氛围。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各项重点工作,强化业务学习、组织专业培训,在提升服务意识、增强服务能力上下功夫,推动农村金融服务转向更高质量的发展阶段。
(作者单位:中共江苏省金湖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