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已经向世界宣布,我国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双碳”目标的提出充分体现了中国作为国际大国的责任与担当,也在倒逼我国经济向高质量发展方向加速转型。
实现“双碳”目标必须以技术创新为先导,围绕着非化石能源的替代和提高能源使用效率等进行开源和节流。我国一次能源中煤炭占比最大,煤炭发电转化为二次能源过程中不仅碳排放巨大,也是大气最重要的污染之一。近年来,以太阳能、风能为代表的非化石能源在一次能源供给中占比逐渐增大,能源结构改变对于我国碳排放强度下降贡献极为显著。下一步,必须持续提升非化石能源的比例。随着可再生能源等清洁能源的技术成熟、产业规模的扩大,清洁能源发电的成本逐渐降低,碳减排的社会成本将进一步降低。
仅依赖清洁能源转型是不够的,还须提升整个生产和消费系统的能源效率。也就是说,用最少的能源最大限度满足社会经济的需求。这需要依靠技术创新,低碳相关技术的研发和市场化应用正是提升整体能源效率的一个关键。此外,合同能源管理、环保管家等诸多特色低碳服务,有助于减少能源浪费、减少无效碳排放,助力实现经济更高质量发展。
要认识到,碳排放的总量控制最终会落实到每一个生产与消费的经济活动微观主体。实现微观主体的减量排放目标,离不开一系列政策,包括尽快确定最大的碳排放增长时间表、发放碳排放许可证、制定碳核查标准等多种约束性机制。短期来看,经济活动或许会面临成本上升问题,只有通过技术进步和强化能源管理才能使边际单位减排成本增加的趋势得以缓和。
我国是生产制造大国,工业规模大、碳排放强度高,首先会受到有关影响。不过,从有关经验看,我国2019年碳排放强度较2005年下降了48.1%,提前达到我国2009年提出的碳排放强度较2005年下降40%至45%的国际承诺,这为我们提供了有益经验。企业须改变已有先生产后治理的末端治理方式,将污染预防、碳减排和能效提升贯穿生产过程之中,以清洁生产和污染预防降低碳达峰的环境成本和风险,降低企业的合规成本、提升市场竞争力。
提高企业参与“双碳”目标的积极性,不仅需要强有力的行政管理手段,更需要发挥好经济手段和市场机制的作用。经济手段运用方式多种多样:当企业碳减排的数量超过政府发放碳排放指标时,碳交易促进企业通过二级市场买卖,减碳的环境效益可以转化为企业的经济效益,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另外,补贴、税收优惠等手段均可弥补企业碳减排的环境成本,提升企业持续碳减排的积极性。
还应看到,消费领域的碳减排意义重大,绿色消费是消费模式的变革,也倒逼生产领域进行减排。在衣食住行中,建筑、出行碳排放强度占比大,应加速电动车替代减少汽油车的碳排放,应推广普及新能源汽车减少消费出行的能源碳排放。我国目前的建筑能耗还缺乏配套的强制性能耗标准,下一步有关部门应引导建筑设计者和开发者充分考虑建筑建设和使用过程中的能耗和碳排放。
消费领域的碳排放减少涉及消费领域的方方面面。除了做到绿色购买,还应做到绿色使用方式,如及时关闭电脑、自备购物袋、多种一棵树、注意绿色出行、减少一次性塑料袋的使用,等等。此外,产品的废弃方式直接决定处理方式,生活垃圾有效分类,不仅可以提高资源化水平,也会大大减少焚烧垃圾的量,从而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量。
总之,碳达峰、碳中和涉及每一位生产者和消费者切身利益,在此过程中,生产者和消费者都需要积极适应、作出贡献。
(作者 李 岩 系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经济评论》杂志社供稿)